宜忌規則

餘事勿取

除已列宜項外,其餘事項不取。

別稱:餘事勿取

釋義

亦作“餘事勿取”。與“諸事不宜”不同:已列出的宜項仍可匹配,未列出的事項不取。

要點

宜項僅載“祭祀、餘事勿取”時,祭祀可命中該日;查詢嫁娶則顯示“未列入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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